黑龙江组织实施2025年“振兴龙江”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黑龙江组织实施2025年“振兴龙江”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黑龙江组织实施2025年“振兴龙江”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为充分发挥(chōngfènfāhuī)我省高等教育(gāoděngjiàoyù)资源优势,打造从招生录取到(dào)留省就业的人才培养(réncáipéiyǎng)模式,2024年我省组织实施了“‘振兴(zhènxīng)龙江’强基固边专项(zhuānxiàng)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简称“振兴龙江计划”),项目推出后,考生报名踊跃,社会反响良好。2025年,省教育厅联合有关部门和企业重新修订出台了《“振兴龙江”专项定向招生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了项目实施范围,其中,“固边计划”由边境县(市、区)扩大到全省县级及以下基层(jīcéng)事业单位(shìyèdānwèi);参与计划的国企新增了中国一重集团。“振兴龙江计划”列入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gāokǎo)本(专)科批次录取,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名。
落实国务院振兴东北专项定向(dìngxiàng)就业(jiùyè)招生部署,设立“振兴龙江”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需求,每年从我省普通高考考生中专项招收师范、医学、农业、林业、水利相关专业学生(xuéshēng),毕业后(hòu)定向安排到省内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和北大荒集团所属农场、龙江森工集团所属林业局、中国(zhōngguó)一重(yīzhòng)(企业岗)等集团相应岗位工作。
二、培养学校及资助(zīzhù)政策
“振兴(zhènxīng)龙江计划(jìhuà)”由省属公办高校(gāoxiào)承担培养任务。省教育厅根据(gēnjù)各地各单位人才需求变化、招生录取情况、高校培养能力等因素(yīnsù),适时进行综合研判,做出调整(tiáozhěng)优化。报考边境县(市、区)固边计划、强农计划、兴林计划的学生(xuéshēng)资助政策按《“振兴龙江”强基固边专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规〔2024〕1号)文件执行(学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予以补助,住宿费由培养高校负责予以补助);报考省内其他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中国一重学生学费由用人单位补助,住宿费由学生本人(běnrén)支付。
实行单独(dāndú)代码、计划单列、平行志愿录取(lùqǔ),录取分数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原报志愿投档结束后仍未完成专项计划的院校,进行(jìnxíng)征集志愿录取。
“振兴龙江计划”由省(shěng)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zǔzhī)实施,相关成员单位包括组织、教育、人社、机构编制、财政五部门,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
(一)固边计划。由省内各县(市、区)根据本地所属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事业(shìyè)单位的人员结构、编制及岗位(gǎngwèi)(gǎngwèi)(gǎngwèi)空缺情况征集岗位和专业需求计划,由各地审核汇总后,以县(市、区)人民政府(rénmínzhèngfǔ)名义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综合(zōnghé)考虑高校(gāoxiào)培养能力、毕业生履约率、招生考试等因素,统筹核定固边计划年度招生规模和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高校做好专项学生录取和培养工作。学生毕业后在各县(市、区)统筹下,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根据定向(dìngxiàng)岗位办理录用手续,落实事业编制及相关待遇。
(二)强农计划。由北大荒集团根据基层农场人员队伍实际结构、产业发展需求及急需岗位情况征集岗位需求计划,由集团审核汇总后,以集团名义汇总报送(bàosòng)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综合(zōnghé)考虑高校(gāoxiào)培养能力、毕业生履约率、招生考试等因素,统筹核定强农计划年度招生规模和(hé)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bìng)指导相关高校做好(zuòhǎo)专项学生(xuéshēng)录取和培养工作。学生毕业后由北大荒集团负责组织毕业生按照协议约定和用人单位(yòngréndānwèi)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为毕业生落实具体工作单位(企业岗),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
(三)兴林计划(jìhuà)。由森工集团(jítuán)根据集团基层林业局人员队伍实际结构(jiégòu)、产业发展需求(xūqiú)及急需岗位情况征集岗位,由集团审核汇总后,以集团名义报送省教育厅(jiàoyùtīng)。省教育厅综合考虑高校培养能力、毕业生履约率、招生考试等因素,统筹核定兴林计划年度(niándù)招生规模和(hé)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指导相关高校做好专项学生录取和培养工作。学生毕业后由森工集团负责组织毕业生按照集团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为毕业生落实具体工作单位(企业岗),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
“振兴龙江计划”学生实行(shíxíng)服务期制度。学生入学时须与录取培养学校、定向就业单位主管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yuēdìng)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书、本科生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xuéwèizhèngshū))定向回到报考(bàokǎo)签约服务县区(企业)工作,并承诺工作满6年。
学生在校期间出现(chūxiàn)触犯法律、违反校规校纪被开除学籍或未达到毕业(bìyè)要求,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等无法履约情形的,应按协议约定(yuēdìng)退还(tuìhuán)全部补助费用,由培养高校收取并按资金补助来源单位分别退还相应县区财政或集团(jítuán)财务。学生在本(běn)、专科就读期间不得转专业,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优秀本、专科生推免政策。学生因应征入伍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tóngyì)并报(bìngbào)学校书面备案后,暂缓履约,服役期满后提交继续履约书面申请可继续履行协议。
培养高校(gāoxiào)负责“振兴龙江计划”学生(xuéshēng)离校前违约管理,学生在本、专科就读期间选择违约只能退学。学生毕业时违约须一次性退还其在校就读期间所享受的全部学费、住宿费补助费(bǔzhùfèi)(bǔzhùfèi)用,并缴纳该费用100%的违约金,相关(xiāngguān)情况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学生毕业后,发生未按协议定向回到报考签约服务(fúwù)地(企业)工作或工作后未达到服务期限要求(yāoqiú)等情形的,须按协议约定退还全部补助费用,并缴纳该费用100%的违约金,由服务单位收取并按资金补助来源单位分别退还相应县区(xiànqū)财政或企业财务。
固边计划毕业学生(xuéshēng),协议服务期内可在(zài)本地区同(tóng)层级单位间流动,不得(bùdé)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地区。强农计划毕业生,协议服务期内可在用人单位内部流动。兴林计划毕业生,协议服务期内可在集团内部流动。
黑龙江日报(hēilóngjiāngrìb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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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省(hēilóngjiāngshěng)教育厅、黑龙江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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